长沙学院与韩国白石大学2013年度学生交流项目公告

发布时间:2013-05-09 责任编辑:刘慧云  来源:国际合作与交流处 

根据长沙学院与韩国白石大学的交流协议,两校每年互派交流生2名,交流期限1年。双方给予对方学校交流生以免学费、住宿费的待遇。2011年,双方派出了第一批交流学生。今年我校拟派出第三批交流学生赴韩国白石大学学习,现将赴韩交流生的选拔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    一、选派目的

    1. 进一步促进两校的交流与合作;

    2. 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,培养学生沟通、协调及适应新环境的能力,全面提高综合素质。

    二、选派对象和数量

    长沙学院全日制本科一、二、三、四年级所有学生,专业不限;

    每学年2名。

    三、选派条件

    1. 身体健康;

    2. 良好的英语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;

    3. 真诚友善,好学上进,独立自律;

    4. 有经济支付能力。

    四、选拔方式

    1.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赴韩国白石大学交流的同学,本人向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书面申请,内容包括:申请原因、赴韩学习计划、兴趣爱好和特长;

    2. 出具经济支付能力(银行存款)的相关证明(签证用);

    3. 面试。

    五、报名时间

    5月9 至 5月20日。

    六、在韩期间学费和生活费用

1. 在韩学习期间,白石大学免除长沙学院交流生学费与住宿费;

    2. 在韩学习期间,生活费由长沙学院交流生自己负担;

3.  长沙学院学生自己办理在韩期间的医疗保险。

七、课程、学分计算以及学分认定

    1. 长沙学院交流学生在韩学习期间,每个学期必须修习4门课,修满12个学分,1学年修满24学分;

    2. 学期结束后,学生在韩国白石大学参加期末考试,成绩合格,由白石大学颁发成绩合格证书。长沙学院承认交流生在韩国交流期间获得的学分。

    3. 交流期间,交流生如果成绩不及格,回国后在长沙学院获得一次补考机会。补考如不及格,参照长沙学院教务处的相关规定处理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长沙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:院办公楼4018

    联系人:青锋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84261372

    Emailcdwsb@hotmail. 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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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410000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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